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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武进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2017-02-10 14:39:00  来源:http://www.js.jcy.gov.cn/2016zl/bxgkcth/tpxw/201608/t2958850.shtml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需要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辖区内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8、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配合上级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和补任等工作;受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和转交的案件,做好答复工作。

  10、对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诉讼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对涉案赃款、赃物的扣押、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案件运行情况、案件质量进行季度统计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撤消案件,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以及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进行检查;组织对检察机关办案质量进行考评。

  11、管理本院机关干部和院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和指导院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2、负责其他上级检察院交办的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总体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措施

  总体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要求:省院“四化二全”(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全国领先);确立一个发展思路:“高点定位、科学发展、示范领先、再创辉煌”;明确一个目标:加快“大院”向“强院”迈进的步伐,努力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再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紧扣六大关键词:服务、监督、改革、创优、管理、人才。

  主要工作措施:着力抓好“五增强五提升”。

  1、增强政治大局意识,不断提升检察服务成效。

  一是深化检察服务认识。开展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专题教育活动,使干警自觉将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司法办案之中,主动运用检察职能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经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是加大服务措施落实。按照最高检服务经济 18条意见,进一步加大院服务民营经济 12项措施落实力度,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着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

  三是加快打造服务平台。配合市检察院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建设,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领域职务犯罪;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办案中尽量减小对涉案企业的影响。

  四是组织两个专项行动。完善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联运机制,借助科教育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查办和预防科技领域犯罪力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行动,加大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

  2、增强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提升检察综治能力。

  一是增强平安建设合力。以百姓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重拳打击 “两抢一盗 ”、黄赌毒、电信诈骗,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突出打击互联网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规范检察室建设。结合武进乡镇检察室工作实际,规范检察室管理,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室工作机制,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

  三是优化刑事和解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轻微刑事案件不捕双方说理制度;依法促进刑事和解,尽力钝化社会矛盾;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深化涉罪未成年帮教和“法制进校园”活动。

  四是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以全国文明接待室为标准,完善群众控告申诉受理导入、依法办理和信访终结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健全信访接待、公开审查等制度,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积极探索律师代理申诉、专家参与案件复查等制度;不断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及时有效处置涉检涉法案件。

  3、增强司法公正意识,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一是确保反贪数量质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反贪反渎工作坚持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发挥 “智慧侦查 ”作用,深入推进“四化措施”即取证规范化、初查精细化、审讯专业化、侦查信息化,严肃查处重点领域、民生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镇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

  二是增强预防针对性。利用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平台,着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坚持对重点工程实行跟踪廉政监督,进一步增强职务犯罪精准预防;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并将预防触角进一步向非公企业延伸。

  三是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在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亲历性办案模式等措施的同时,强化驻派出所检察官功能作用,探索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审判监督;借助信息监控平台和大统一办案系统,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着力推进财产执行刑检察监督工作;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突出抓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4、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提升检察发展动力。

  一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院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检察官责任制度;积极为分类管理、“大部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等创造条件;加大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探索力度,稳妥办好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二是深化检察创新工作。结合武进司法实际,进一步做深、做细 “一站一港 ”观护帮教、民营经济服务、涉罪未成年人传统文化帮教、员额制检察官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等创新创优项目,并积极争创新一届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三是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以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新起点,积极落实省检察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385”战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突出提升干警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技术开展侦查、预防、管理的能力。

  5、增强检察形象意识,不断提升司法综合素能。

  一是强化“灵魂工程”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结合 “两学一做 ”、 “明纪律、守规矩、担责任 ”等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精心组织专题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 “四个意识 ”,进一步坚定干警理想信念。

  二是强化“免疫工程”建设。加大 “两个责任 ”和“一岗双责”落实督查力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导作用,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强化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制约;严守省院提出的“四不得”规定,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强化“规范工程”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加强对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置等办案行为的监督;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程序监管、质量评查等形式,促进检察办案更加规范、公正;坚持以公开立公信,进一步深化案件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讲检察故事、传检察声音、树检察形象”宣传活动,打造更高层次的阳光检察。

  四是强化“能力工程”建设。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坚持人才强检,完善检察人才发展规划,健全人才评价任用机制,突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人才的培养;坚持能力立检,大力推进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完善青年干警培养导师制,通过技能竞赛、挂职交流等措施,不断增强干警办案能力;坚持文化育检,通过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职业精神大讨论等活动,不断增强检察人员法治信仰、法治精神;坚持从优待检,在严管的同时,加大对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警奖励力度;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下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局、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警大队、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监督管理科、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行政装备科以及派驻湖塘镇检察室、高新区检察室、嘉泽镇检察室、洛阳镇检察室等内设机构。

  另外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还设一个事业单位即武进区检察官培训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管理纳入检察院部门预算统一核算。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区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坚持部门预算编制 “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激活存量、优化增量;依法理财、公开透明” 原则,对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统一按财政规定,做到编制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1、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在职人员按编报预算时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核定;离退休和其他人员按编报预算时的实际人数核定。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区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在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限额内,根据区财政局公布的分项指导定额标准和单位上年实际决算情况编报。

  3、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区财政专项支出管理要求,结合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专项支出的明细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在部门收入预算控制限额和部门专项财政拨款控制限额内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7〕1号)确定数据填列,各表说明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 “类 ”级科目填列 。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经常运转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安排数。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 “项 ”级细化列示。

  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请在空表下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三公 ”经费情况。 “三公 ”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采购品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分类目录》(财库〔2013〕 189号)规定品名称填写。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度财政拨款3452.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97%。

  (二)支出预算

  1、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68.3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85.98%,,比上年预算减少 9.75%;医疗卫生支出 70.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2.06%,比上年预算减少 13.93%;住房保障支出 412.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11.96%,比上年预算增加 21.6%。

  (1)公共安全支出 2968.3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等开展检察业务支出及基建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经费 2088.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76.7万元、侦查监督支出 3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 473.02万元。

  (2)医疗卫生支出 70.9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 41.5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 3.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25.5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412.9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房贴、老职工提租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 178.01万元、提租补贴 125.32万元、购房补贴 109.64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

  (1)基本支出 2572.5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74.52%,比上年预算减少 2.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31.94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01.15万元。

  (2)项目支出 879.7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25.48%,比上年预算减少 17.7%。原因是基建检务保障中心项目于 2016年完工,本年度没有资金拨款。

  (三)“三公”等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三公 ”等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35.56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1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1万元、会议费 8万元、培训费 60万元。

  1、因公出国(境):2016年、 2017年未安排年初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 2017年均未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比上年预算减少63万元,原因是今年进行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大幅减少,由38辆变为17辆。

  4、公务接待: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5、会议费:比上年预算减少了5万。

  6、培训费:与上年度预算持平。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