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创伤,一点一滴修复
2020-09-03 15:06:00  来源:检察日报

  

  福建惠安:曾因垃圾堆积导致海岸侵蚀的海滩已逐步恢复祥和宁静

  

  山东东平:检察官联合相关部门人员一道向东平湖增殖放流

  

  山东东平:检察官对东平湖沿岸进行巡查

  泉州古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面对日益增大的海洋生态保护压力,福建省泉州市检察机关把保护海岸线作为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托“护卫泉州海岸线检察联盟”,守护碧海银滩。

  “建筑废料堆积,在簸箕湾海滩筑起300米‘垃圾堤’。一场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助力清理废石万吨,还崇武海岸一片碧海蓝天。”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涉海行政公益诉讼,入选日前福建省检察院发布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该案在破解发现线索难、跟进监督落实、提升建议刚性上,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清垃圾净沙滩

  柔软细腻的沙滩,海风拂面,曾因垃圾堆积导致海岸侵蚀的“创伤”正在一点一滴得到修复。海滩的“新生”缘起2019年2月,惠安县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智惠蓝”检察公益诉讼平台上,一则《300米海岸线堆满垃圾》的报道信息引起检察官注意。报道描述的簸箕湾位于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东部沿海,该村是惠安女文化发源地之一,曾先后被评为“福建最美的乡村”。

  检察机关实地踏勘后发现,村民开采周边石矿及房屋翻建,把不可利用的大量废弃石料、杂土堆放在簸箕湾边。据初步测算,岸滩所堆积的各类垃圾覆盖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巨石下的沙土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海岸线生态环境。

  鉴于主管部门对长期堆积在簸箕湾沙滩的建筑垃圾及填埋的杂土未及时处置,该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快簸箕湾海岸带及周边环境的联动巡查、整治和保护,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建议发出后,如何做成刚性,推动形成高效整治?2019年3月14日,该院牵头召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专家,就簸箕湾沙滩整治方案进行论证并达成一致意见,即投资200万元用于修复、提升受损的海滩生态,结合即将建设的环城北路的规划设计图,依法合理地规划建设海堤以抵御海潮侵袭,保护沿海城乡的安全和生产。

  “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将每份检察建议转化为守护海洋生态的有效动能!”承办检察官信心十足。今年3月,惠安县检察院发出跟进监督函,要求职能部门加快簸箕湾海岸线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已强制关闭簸箕湾周围三处大型非法采石点,清理垃圾逐步整平地块,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开展综合整治,视整改效果再实施二期整治,改善海岸线周边环境。”5月,职能部门对前期整改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反馈。

  罚到疼赔到痛

  “我们这儿是中国服装城,服装印染企业较多。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很快传开了,乱排工业污水要承担刑责,还要巨额罚款。”泉州石狮,服装老板老李告诉记者,这个案例给人很大警示:为污染环境买单,要付出沉重代价。

  老李口中的案例,是泉州市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提起的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谓的“罚款”是法院判决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2018年6月1日,石狮市环保执法人员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人为设置挡板,致使排污口水位上升,造成总出水数据虚增。

  “该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污,可能涉嫌犯罪。”石狮市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名涉嫌设置暗管偷排污水的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随即追诉该环境工程公司单位犯罪。

  为确保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石狮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起诉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6名被告人,并按照程序公告后依法对该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邱某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五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300万元,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人民币3358万余元。

  “案发后,市政府积极推动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成立国有全资控股的环境工程公司对排污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加快推进集控区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严防污染再次发生。”今年8月,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回访督促,推动企业健全改制后的资金联合监管机制,确保判赔费用能赔付到位,并专款用于海洋生态修复。

  拆围堰护湿地

  盛夏七月,行走在丰泽区东海湾沿岸,眼前是风光旖旎的海岸线,脚下是丰富多样的滩涂生态,一片生机盎然。

  “把湿地围起来养鱼,不仅影响了湿地海域生态环境,还给大家带来很不好的示范。”见到检察官查访跟踪围堰拆除情况,村民老黄也很高兴。

  围堰养殖的拆除并不容易,最终,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了解决。

  2018年6月,丰泽区检察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柯某未经审批,长期在泉州湾河口湿地核心区内围堰养殖,遂于同年7月10日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继续受到侵害。

  “数月后,我们到现场跟进调查,发现情况和建议答复并不一致:鱼塘围堰还没有拆除,海域仍未复原。”生态修复不容耽搁,检察机关当即行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9年3月,经审理,法院对起诉予以支持,判决责令主管部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依法全面履行涉案14.794亩海域被非法占用的监管职责,恢复受损的海洋湿地生态。

  “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正是维护公共利益,这与行政机关执法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判决后,主管部门随即成立工作小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违法围堰得以顺利拆除。

  据介绍,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该院在泉州湾河口湿地涵盖的街道,聘请了26个社区网格员为“海洋湿地生态网格员”,派驻5名检察人员到2个社区检察工作室负责监督和接收相关信息。通过检察工作的“下沉”以及网格员信息“上传”的方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结合区位特点,两级院分别推出“强化湿地保护”“聚力绿色石化”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湿地1700余亩,督促清理、回收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600余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环境费用3700余万元。

  “守护生态,治山治水还治海。公益诉讼守护海洋,发挥‘检察联盟’作用,串点成线、连片成带,合力构建起跨域海岸线保护屏障,携手护卫碧海蓝天的最美风景线。”泉州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