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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杨卓邦批准逮捕
2017-02-06 15:58:00  来源:http://www.js.jcy.gov.cn/2016zl/bxgkcth/tpxw/201608/t2958850.shtml

  2017年1月18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杨卓邦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杨卓邦在武进区湖塘镇龚家工业园经营“老杨布业”期间,拖欠该厂67名职工2016年1月至8月工资共计46万余元后弃厂逃匿,并在武进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规定到期后仍不支付劳动报酬。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