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郭智强批准逮捕。
经查,2017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郭智强因双方子女离婚事宜与被害人武某某发生冲突,双方揪打中,犯罪嫌疑人郭智强用铝制勺子将被害人武某某头部打伤,经初步鉴定,被害人武某某之伤构成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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