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武进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云涛列席武进区法院第16次审判委员会。武进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主持了会议,法院审委会成员19人参加会议。此次审委会达成一致意见,支持该院起诉书指控意见,依法作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决定。
本次审委会主要讨论由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六人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该起案件涉案数额巨大,多名被告人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承办法官认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主观明知认定存在一定障碍,因此提交审委会讨论。会上,王云涛专委认真听取承办法官的汇报,针对承办法官认为的障碍,从行业特殊性、赃物性状特征、从业者职业义务、数量明显不符合常理等多方面进行论证,有理有据地证明了被告人的主观明知,表达了该院指控有罪的观点。审委会讨论表决后一致通过,支持武进区检察院意见,认定该名被告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