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武进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会同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法制科,共同对武进区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第三检察部根据《江苏省公检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2021年执行检察发现的风险隐患点,指出侦查机关在审讯椅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修缮意见。
会同公安分局联合检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
2022-02-10 14:56:00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