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武进区检察院联合宜兴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8月12日,在收到宜兴市检察院移送的“太滆运河水葫芦爆发”的公益诉讼线索后,武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会同区交通运输局乘坐巡查执法船只,对太滆运河、锡溧漕河等区重点河流、水域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通过拍照录像、水样采集、无人机取证等手段,固定水葫芦集聚、河水水质等证据,并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移交线索至河长制办公室,督促洛阳、雪堰等乡镇加强监测预警、拦截打捞,得到该办的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