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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琼:普法近百次
2024-06-07 15:00:00  来源:检察日报

  姓 名 吴兴琼

  单位四川省沐川县检察院

  职务一级检察官

  关键词快乐成长

  “把每一个孩子都当作自己的孩子,让每一个未成年人沐浴法治的阳光快乐成长。”这是吴兴琼的座右铭。2002年,从企业下岗的吴兴琼通过自学,于2006年考入四川省沐川县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

  2011年,吴兴琼第一次接手未成年人案件,至今让她记忆犹新。该案系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双方家庭经济都十分困难,若是逮捕起诉势必会影响孩子的学业,甚至耽误其一生前程。为此,吴兴琼主动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和当地村委会调查,对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还主动为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名涉罪未成年人后来顺利考入理想的大学。这起案件也让吴兴琼坚定了从源头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信心和决心。

  从教室到操场、从现场到乡村、从线下到线上,11年来,吴兴琼先后深入学校、社区、村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近百场次、受众达30余万人次。

  2022年,吴兴琼牵头打造了“沐浴阳光”党建联盟,主动邀请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等9部门加入联盟,以党建为引领,在案件办理、亲职教育、关心关爱、理论研究等6个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本报通讯员何霞刘曦予)

  编辑:陈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