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 申请人周某的父亲是该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的被害人,被犯罪嫌疑人滕某酒驾撞车身亡,滕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该案至审查起诉阶段,申请人周某未得到任何赔偿。该院公诉局承办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其家庭十分困难,遂告知周某可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该院吴汉忠副检察长承办了该司法救助案,他仔细阅卷、核实情况,发现申请人周某刚从学校毕业,实习工资微薄,而车祸后又为抢救其父而负债累累;家人因为事故精神上受到重创导致旧疾复发,全家生活陷入了极度困窘之中。综合周某家庭的实际困难,承办人最终帮其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一万元,为这个遭受重创的家庭带去一丝温暖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