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您好,窨井盖的事儿,你们能不能管?”今年3月29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凤立成接到了网格员的求助电话。原来,有群众反映,武进区龙江南路高架东侧人行道上的窨井盖长期缺失。这个“小洞”隐患可不小,行人一个不留神就得遭殃。周边群众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这个情况,但得到的回复均不归其管辖。无奈之下,网格员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将线索反映到检察院,希望检察官能帮忙协调解决。
接到线索后,凤立成和助理张杰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通过走访他们发现,该路段有两处窨井盖缺失,井深数米,里面枯草丛生,看上去已经敞露有些年头了。而且就在人行道上,严重威胁行人安全。
为了及时消除隐患,检察官立即在附近沿路勘察,对比该路段相同规格、相似颜色、相同材质的窨井盖,发现其上均印有“市政”等字样。
3月17日,凤立成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取得联系,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治。第二天,区市政管理处便冒雨对缺失井盖进行了修复。但他们同时也表示,该路段井盖归属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
原来,此路段窨井盖在建设初期,管护归由乡镇属地管辖。但由于建设单位与管护单位分离、人员变动等历史原因,权属问题一直没能明确。因此,该路段窨井盖就成了“没娘的娃”,十年间始终处于管护盲区状态。
“小井盖也是大民生,必须给它找到‘娘家人’。”经过对相关部门详细走访调查,凤立成逐步厘清管辖权:该路段雨污管线在十年前移交给乡镇属地管护,现阶段原本应由江苏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管护,但由于乡镇政府一直未向公司进行管线移交,因此导致此处的雨污管线检查井一直没能被纳入巡查管护范围。找到争议源头,检察官心里有了底,决定把这个遗留十年的漏洞给彻底填实了。
6月10日,武进检察院积极推动多个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窨井盖盲管问题。会上,凤立成向各职能部门宣讲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经积极磋商、研究,最终明确了水务公司为管护部门与责任主体,实现该区域窨井盖应管尽管、确保无一漏管,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这处的井盖问题解决了,那么别的地方的井盖有没有问题呢?检察院与区市政公用管理部门对全区道路基础设施开展了专项治理,重点排查了辖区道路雨污、供电、电信等所有类型管网窨井盖。对发现的10多处同类问题的窨井盖进行了修补,并进一步厘清了权属关系、明确管理职责。
此外,武进区检察院与区委政法委、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共同出台办法,将遍布城市街头的窨井盖纳入网格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