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日前发布,海淀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下发《关于开展借学习考察调研之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单位公款学习考察调研情况进行排查汇总、问题起底,问题倒查至2013年,对问题“零上报”单位开展重点抽查,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公款旅游,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曾几何时,“考察出访”“参观学习”“培训”等等找个名目,熟谙操作便能成行。“公款徐霞客”乐逍遥,甚至一人“参观学习”家属跟着沾光也是屡见不鲜,群众广为诟病。
为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做好工作,相应的外出学习、培训也是必要的。但问题是,一些人借“考察出访”“参观学习”“培训”为名,行变相公款旅游之实,“参观学习”之类浩浩荡荡的大军一拨接着一拨,回来都是一堆公款报销的发票,除了公款被滥花,并没有一点“真经”回报。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治理公款旅游的政策措施,对制止公款出国游作了详尽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公务人员假考察、开会之名,公款旅游仍时有发生。
遏制公款旅游,必须动真格,如果“问责”不给力,无形中会助长一些人的胆量,反正逮着了也无所谓,最多是批评教育、退回报销款的低成本,甚至会强化某些人的错误认识,以为没啥大不了。倘若实行了“零容忍”,凡组织公款旅游者,一律严惩不贷,试想谁敢确信知情者无人揭发,谁愿将决定自己命运的“把柄”掌握在那么多人手上,冒着“自毁前程”的风险,组织公款旅游?
北京对于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倒查至2013年,让“公款旅游”无处遁形。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应该心里清楚,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的侥幸心理都是要不得的,唯有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的“警戒线”,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不踩“高压线”,才能清正廉洁保平安,才能看到“最美风景线”。
一项好的监管制度,能够发挥巨大的预防作用,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监管的关口前移,通过有效监督政府机关行政开支,防止随意使用公共资金;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细化审批程序,使得公款外出的审批和审核过程更加全面、规范和透明,从源头上堵塞公款游,再有就是加强对官员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的监管惩处力度。特别是对公款旅游人员进行惩处时,不能简单地以“警告、严重警告”了事。总之,对“公款游”就是要实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