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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之畔发展“蝶变”
2024-03-12 14:43:00  来源:检察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是一座沐浴千年风雨的古城,地处大青山南麓、黄河北岸的土默川平原,是黄河上中游的分界,拥有距今5000多年的海生不浪文化遗址。作为黄河边上的检察机关,托克托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守护黄河长久安澜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清理垃圾让黄河顺利转弯

  黄河治理,根在流域。但是,黄河周边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现象时有发生,黄河各级支流也时常出现堆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情形,“毛细血管”的堵塞影响黄河流域“外在颜值”和“内在气质”。

  2023年8月,托克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日常巡河中发现,辖区黄河流域“几字弯”转弯河段三道河扬水站附近建有违章建筑物,周围河道堤坝损毁、倒塌,存在行洪安全隐患。

  “拆除清理违章建筑,既要保障黄河行洪安全也要兼顾群众民生。”2023年8月2日,托克托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8月4日,该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职责,按照“清四乱”治理要求对违章建筑物进行清理和整治,同时修复损毁、倒塌的堤坝。

  违章建筑物不仅妨碍河道行洪,更重要的是可能威胁居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违章建筑物内有群众长期居住生活,拆除工作可能让群众一时难以接受,检察官联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讲解河道边建设违章建筑的危害性。经过几次三番讲解,违章建筑物内的居住者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自愿尽快搬离。

  托克托县检察院多次与行政机关沟通,敦促对方尽快完成违章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工作,修复损毁、倒塌堤坝194米,修复冲坑24处。该院就行政机关整改情况是否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后来达成一致评议意见,认定河道保护及堤坝修复效果良好,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托克托县检察院共办理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20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份,督促行政机关修复沿黄安全保护围栏、修缮河长制公示牌、对取水电力泵船进行防锈处理,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古城遗址守住黄河根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丰富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守护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应有之义。

  位于托克托县古城镇古城村西的云中郡故城,是战国至隋唐时期的遗址、内蒙古自治区出现的第一座封建社会时期古城池。2013年,云中郡故城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云中郡故城的城垣周长约8公里,呈不规则状,墙体夯筑,东、西、北三面城墙破坏严重,唯南城墙存留较完整。城墙夯土中含有战国至西汉时期的陶片,外层夯土还夹杂北朝遗物。城中心有一高大土丘,为“钟鼓楼”遗址,曾出土北魏“大代太和八年”鎏金铜佛像一尊。城西墙外有古墓群。

  2023年,托克托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云中郡故城遗址西墙没有文物保护标志牌,有人在紧邻遗址南墙的地方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城墙周围缺乏防护措施,存在取土、放牧等破坏文物的风险。就此,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及时设置文物保护标志牌、安装城墙护栏14公里、清除文物附近种植的农作物150余亩。

  在托克托县,距今600多年的东胜卫故城也颇有名气。东胜卫故城是内蒙古自治区目前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明代城址,也是我国保存完整的夯土版筑城池之一,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今,东胜卫故城遗址内依然居住着504户居民。

  2023年3月,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东胜卫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存在多处掩埋建筑垃圾、倾倒生活垃圾情形。随后,该院就是否有必要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整改。

  但是,2023年秋天,该院开展“回头看”时发现,东胜卫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再次出现建筑垃圾掩埋、倾倒和生活垃圾堆积情形。该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考虑到土壤即将封冻,如不及时清理就得等到第二年;建筑垃圾掩埋地点距故城遗址较近、周围有河流故道,大型机械难以进场作业,该院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帮助制定最佳清理方案。最终,相关行政机关在土壤封冻前依法履行了职责,将掩埋、倾倒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将生活垃圾全部处置消纳。鉴于此,该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2023年12月12日,法院裁定准许该院撤回起诉。

  保护知识产权促黄河发展

  “托县辣椒”原产于托克托县黄河岸边的一溜湾,栽培历史悠久,其形状如灯笼,也被称为“灯笼红”。“托县辣椒”色鲜、肉厚,富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A,于2010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

  “托县辣椒”作为本地特色品牌,蕴含着托克托县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属于特定区域的公共资源,具有公益属性。但是,托克托县检察院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辣椒销售商购买印有“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产品”标志的包装罐,灌入自炝辣椒后进行售卖。这种侵权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商标权利人权益,还挤占“托县辣椒”的市场份额,侵犯了相关产业链从业人员的权益。

  托克托县检察院经排查,于2023年10月31日对3家店铺擅自使用“托县辣椒”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行为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该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履行职责,对县域内辣椒商户进行全面检查,扣押各类侵权辣椒产品共154瓶(袋);加强宣传,规范“托县辣椒”经营销售行为;制定完善制度,做好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及相关产品的商标权保护工作。

  据了解,托克托县检察院还主动牵头,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良性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陈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