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洪本群)“现在,我们对树的来源必查,也完善了各类台账。如果树的手续不全,我们不收,而且还会提醒他们送到定点粉碎厂。”日前,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多家木材经营场所内已经没有松树原木了,各类台账登记齐备,树木来源证明能一一对应。
2023年2月15日,光山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入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材线虫病被称为“松树癌症”,是一种毁灭性的病害,具有发病速度快、毁灭性大、传染性强等特点,是威胁松林安全的重要因素,如不及时完成除治工作,将对生态和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2023年9月,光山县检察院对辖区木材收购加工经营场所开展调查。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辖区11家木材经营场所均收购松树,收购的部分松树树干有多处侵入孔,疑似感染松材线虫病。检察官还发现,这些木材经营场所收购的松树均不能出示林业部门采伐审批手续,没有完整的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部分松树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情况下运至外地,致使松材线虫病疫木疫情有较大的扩散风险。
光山县检察院走访林业部门了解到,光山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共580亩,已完成1404株病死松树的清理工作,并设立了疫木定点粉碎厂。但因政策调整,木材经营场所不需要办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并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证的管理规定,林业部门对木材经营场所收购、运输行为的监管存在一定困难。该院认为,疫木疫情防治涉及全流程监管,林业部门负有不可缺失的监管职责。林业部门对此表示认可,认为还需要吃透相关法律,改变监管思路,切实履行职责。
随后,光山县检察院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辖区木材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运输、经营、加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面疫木防治的积极性,完善疫木防治各项制度,实现源头治理,确保疫木不流失和疫情不扩散。
收到检察建议后,光山县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专门召开工作会,明确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重点乡镇松林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病死松树集中统一粉碎处理,对全县疫木伐桩采用薄膜覆盖熏药、不锈钢网全覆盖处理;明确重点乡镇疫点小班的管理责任人,开展日常巡查、异常松树监测上报工作;对疫情乡镇疫木数量进行调查登记,严格疫木的采伐运输审批手续,对疫木的采伐运输采取专人专车、封闭管理、定点粉碎的监管措施。
在整改期间,林业部门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开展执法检查,并邀请光山县检察院现场监督。针对收购运输台账记录不全、不能出示树木来源证明的4处经营场所,林业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林业部门还联合检察机关到相关乡镇集市,通过展板展示、悬挂条幅、发送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