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王槐文)“一名种植户因违法使用并储存禁用农药,被法院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刑。”日前,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马神标在千家镇一芒果园,结合案例开展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普法宣传。
2021年8月,有十余年芒果种植经验的阿沫(化名)从一家网店购进30箱“三无”农药,认为药效非常好。后来,阿沫不仅自己使用该农药,还推荐给周边的种植户。2022年3月,在一次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阿沫非法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将阿沫移送乐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阿沫的行为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此后,乐东县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组成调查组,前往阿沫种植的芒果园及周边调查,发现违禁农药就储存在芒果园的大棚里,且里面含有禁用农药成分,易挥发、腐蚀性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2022年12月30日,经乐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阿沫有期徒刑六年;扣押在案违禁农药540瓶、“三无”农药273袋,由扣押机关作无害化处理;对检察机关诉请由阿沫承担非法储存的禁用农药无害化处置费9589元的主张全部予以支持。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今年4月,乐东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剧毒农药、超标化肥使用安全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与此同时,该院分别向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其查处涉案28家农用物资店,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了农产品安全“快检室”2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