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浦江县郑宅镇中心小学语文老师祝响响
代表声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残障儿童作为更加特殊的群体,需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保护。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切实当好“特殊孩子”的守护人。如岱山县检察院针对不当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删除涉残障儿童敏感信息,加强对残障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缙云县检察院针对乡村智力残疾儿童被性侵后发案难问题,推动政法委将基层网格员纳入强制报告义务主体……
关爱保护残障儿童是一项系统工程。希望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残障儿童案件,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不断推动完善我国残障儿童关爱与服务体系建设。
图①:近日,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涉案残障儿童进行走访,并给他们送上儿童节礼物。本报通讯员卢艳摄
图②:今年3月,河北省肃宁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走进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本报记者肖俊林通讯员李金锋摄
图③:今年2月,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该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孩子们讲授法治课。课后,检察官走进美术课堂,陪孩子们一起体验剪纸、折纸的乐趣。本报记者郭树合通讯员王海容摄
5月30日早上9点,穿过孩子们活动的操场和活动室,专门接收孤残儿童的云南省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齐聚一堂,等待着聆听一堂特殊的法治课。如何防止残障儿童遭受侵害?怎样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福利院看护人员在落实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两法”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针对这些问题,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来到福利院,为工作人员送上了一堂量身定制的普法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残疾人,都是法律明确要重点保护的弱势群体。而残障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中的特殊人群,其合法权益更应得到全方位保护。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抓手,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残障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和全方位司法保护,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凝聚合力为残障儿童送上特别关爱,涌现出许多保护残障儿童的生动实践和鲜活故事。
案后延伸救助,给残障儿童多重保护
“孩子做完心脏手术后,目前身体好多了。你们建议送孩子去特殊学校上学的事,我们也正在考虑。”前不久,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满娇玲来到残障儿童小英(化名)家回访时,小英的奶奶告诉检察官。
2022年6月,徐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线索排查时发现,11岁的小英患有智力残疾,且因心脏瓣膜关闭不全,需要手术治疗。但小英的父亲患癌症去世,母亲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法承担监护职责。因做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小英亟须变更监护人。
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小英的祖母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获法院支持。从此,小英的祖母承担起对小英的监护职责。同时,该院在办案中发现,小英的祖父母没有收入来源,一家人生活极其困难,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联合法院共同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并于2022年7月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目前,小英经过手术,心脏问题已经康复。
因小英智力水平低于常人,易受到不法侵害,经过综合考量,2022年8月,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向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学校发出人身保护提示函,建议针对小英组成固定的家庭小组,关心其日常生活,并利用校外辅导、法治课堂等,帮助小英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在了解到小英面临升学问题后,该院还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帮助其解决上学问题。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很大关系。对于残障未成年人来说,更是如此。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履职,以办案为抓手,积极对残障儿童开展司法救助,最大程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为尽快缓解残障儿童的生活难题,检察机关依法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在对一名涉案残障儿童开展司法救助时,仅用时3天,就为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0万元。云南省曲靖市检察院与九三学社曲靖市委员会、共青团曲靖市委共同发起成立“杜鹃花”涉检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基金,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的有益补充,主要对未检工作中涉及的四类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从2020年7月至今,该基金已对128名困境儿童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2.4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有智力残疾的未成年被害人沈某一家生活极其困难,遂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同时与阿荣旗农牧局对接,将司法救助金投资到某农牧扶贫发展有限公司,每年按投资比例向沈某一家分配收益,以此实现长效救助。
此外,针对适龄残障儿童未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检察机关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帮助联系入学事宜;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无法到学校就读的,由教育部门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向社会筹集善款,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完成义务教育……桩桩件件无不书写着检察机关尽全力对残障儿童开展救助的生动故事。
从类案监督到溯源治理,寻求治本之道
如何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上,推进类案监督,实现系统治理,从源头上防止侵害发生,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合法权益?对此,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在积极探索。
在河南省嵩县,孙大哥家中有5人患有智力残疾,需要专人看护。平日里,孙大哥既要挣钱养家糊口,又要照看家人。2022年9月,先天二级智力残疾的女儿在村文化广场玩耍时被同村人诱骗至家中实施性侵,家人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经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
案件办结了,但有些问题还萦绕在办案检察官的心头:缺少有效看护,残障儿童的安全如何保障?其他地方会不会也有这样的情况?今后如何有效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为更好推进残障儿童权益保护,今年3月,嵩县检察院从政府关注、村委会跟进、家庭监护三个方面为切入口,结合办案实际撰写了一份关于精神发育迟滞儿童遭受性侵问题决策分析报告,并呈报县委、县政府,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摸清底数,建立智力障碍儿童详细个人档案,同时建议以村为单位,做好乡村公共活动区域安全设施建设、普法宣传、侵犯智力障碍儿童权益线索移送等工作。
嵩县县委高度重视此项报告,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展关爱智力障碍儿童专项活动,摸排辖区智力障碍儿童底数,并逐人建立个人档案,落实重点关注保护措施。同时,当地政府还在智力障碍人口集中安置小区的公共区域增设摄像头20余个,扫除监控盲区,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实践中,智力残疾儿童遭受的侵害多为性侵害。今年3月,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调研发现,辖区三年内发生6起性侵害智力残疾儿童、妇女案件,且犯罪行为比较隐秘,发案存在滞后性。对此,该院积极探索延伸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将报告主体中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细化,增加了基层网格员。目前,通过网格员强制报告,已发现一起智力残疾儿童被性侵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检察机关对于溯源治理的探索,并不只在刑事办案领域,在公益诉讼领域也是动作频频。自2019年最高检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推开以来,截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了6000余件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一条畅通盲道、一台无障碍升降电梯、一段缘石坡道……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从细微之处做起,积极为残障人群办实事、解难题,让残障儿童从人生之初就感受到司法关爱带来的安全与便利。
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正在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系统治理方面不断深化,让残障儿童在保障不断完善的环境中成长,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凝聚社会合力,为残障儿童营造无害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地检察机关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后发现,大多数性侵智力残疾未成年人案件都是熟人作案,且被害人大多居住在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日常缺少有效看护。受访检察官表示,被害人由于“失智”或“失语”,可能面临长期、反复被侵害的情况,同时也导致查办这类犯罪存在线索发现难、取证难等困难。
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玉仙认为,应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利用他们与基层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及时发现异常线索。同时,刘玉仙还建议定期对残障儿童身边人群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
除此之外,一些受访检察官表示,在办理残障儿童受侵害的案件中,还存在救助难的问题。云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娅嬛表示,检察机关虽可在办案中对残障儿童开展司法救助,但持续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帮扶救助同样重要。而且,有些残障儿童家庭的监护条件不够完善,还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帮助。因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衔接协作。
残障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的情况比较突出,这也是残障儿童易受侵害的原因之一。记者采访了解到,实践中,有的家庭有好几个残疾人,有的残障儿童父母早亡或离异,跟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这样的家庭本来生活就不易,更难有余力对残障儿童进行有效监护。
对此,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检察官任维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残障儿童的看护经费投入,可探索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临时性照护机构。这样既可以解决监护人外出挣钱时无人照护残障儿童的顾虑,又可以避免因监护不到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刘玉仙建议,检察机关要与妇联、民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以便对被侵害儿童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进。
“哪怕是一丁点的光亮,也能发出温暖的光。”采访最后,刘玉仙表示,希望有更多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关注到残障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通过预防侵害、提供全面帮扶救助等方式,为他们送去特别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