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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警方破获“长森”涉恶团伙
2019-06-04 10:28:00  来源:今日武进

  

  记者昨天从我区警方获悉,涉恶团伙“长森”中7名犯罪人员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其中耿某阳、刘某虎和鹿某天3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6年、14年、10年有期徒刑。

  2017年12月,因资金周转困难,金女士找到了专做民间借贷的长森公司。长森公司主要针对那些连小贷公司都贷不到款的人,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通常约借款人在茶楼办理借款手续。27日,金女士来到武进某茶楼,跟长森公司负责人耿某阳等人签订了“阴阳合同”,借款5万元,却写了张10万元的借条,还把途观越野车作为抵押并装上GPS定位装置。如果GPS信号缺失,那就属于违约,耿某阳等人有权扣车索赔。

  随后,耿某阳等人向金女士的账户内转账了5万元,又陪金女士到银行把5万元取了出来,让金女士捧着拍了照片。如此一来,金女士有了笔10万元的借款,但扣除GPS装置费、服务费等,实际只拿到41500元。

  第二天晚上,金女士发现自己的车“失踪”了。原来,耿某阳等人说她的GPS信号丢失,属于违约行为,便把她的车开到了徐州,逼她还12万元。2018年1月,金女士赶到徐州,把5万元还给了耿某阳等人,但耿某阳等人拿出了之前的10万元借条,说要金女士再还5万元。无奈之下,金女士只得报警。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耿某阳之前也牵涉了多起经济纠纷,通过线索经营,一个以耿某阳为首的涉恶团伙浮出了水面。

  据武进公安分局南夏墅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耿某阳是徐州人,刘某虎是淮安人,在常州混迹多年,结成了弟兄。鹿某天,1999年生,是耿某阳的徐州老乡,其父拿出50万元让他跟着耿某阳做一点投资,也就是民间借贷。于是,由鹿某天作为主出资人,耿某阳、刘某虎组建了长森公司。团伙里还有魏某臣、范某笑等人,都是小贷公司的人员,将那些不符合小贷公司要求又急需用钱的人介绍到长森公司。

  警方查明,从2017年至2018年4月期间,以耿某阳、刘某虎、鹿某天等为首的“长森团伙”,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肆意认定违约、强行拖车索要借款及保证金等手段,实施多起敲诈勒索,涉案金额高达百余万元。

  2018年4月27日,耿某阳等人被南夏墅派出所依法刑拘,同年7月11日被依法逮捕。今年5月14日,涉案的7名犯罪人员都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