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高铁出行信息10元一条、身份证号码5元一个……明星的出行信息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通报了一起高铁站员工为赚“快钱”,利用职务便利,有偿代查或出售明星行程的案件,已有多人获刑(据8月26日人民网)。
虽然明星的工作场所常常处在聚光灯下,但在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他们与普通人并无二致,都需要法律保护。然而,近些年在畸形“饭圈文化”的裹挟下,出现了不少“私生饭”,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通过购买机场或高铁的行程信息、跟踪偷拍等方式,侵犯明星个人隐私。没有人愿意曝光在公众视野下生活,普通人如是,明星亦如是。网络上有句话叫作“私生不是粉”,若是追星行为已经狂热到无底线渗透到他人私生活中,将触碰法律的红线。
其实,贩卖明星个人信息的行为只是表象,隐藏在这一行为背后庞大的黑色产业链才是治理的关键。在个人信息贩卖的“黑市”上,有人负责获取个人信息,有人发布引流广告,有人在各种平台上搭建购买渠道……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当贩卖个人信息有利可图时,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就会层出不穷。此等缺口一旦打开,不只是明星,其他人的个人信息也都可能成为砧板上待估价的“鱼肉”。因此,对于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光要严厉打击,还要一查到底。查清当事人的行程、身份证号等这些个人信息的泄露源头在哪儿,又是怎么传播出去的。
高铁站员工泄露明星出行信息一案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提示我们,斩断信息泄露的源头,要紧盯那些掌握个人信息的“内鬼”。快递企业、通信公司、购物平台的运营商、房产中介等都可能利欲熏心,沦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帮凶。因此,要打好个人信息泄露这场攻坚战,就必须做好事前监管,必要时可以考虑适用从业禁止条款,增加行业内部人员的犯罪成本,达到教育警示与惩罚并重的效果。不仅如此,还要深挖贩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加强对个人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并针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此外,在明星出行信息被泄露的案件中,还要忠告那些“私生饭”,目前,我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民事责任均有规定,我国刑法也规定了相关刑事责任。追星不能毫无边界和底线,疯狂窥探他人隐私不是崇拜,而是病态,回归理智和冷静才能及时收住踏向违法犯罪深渊的脚步。
需要保护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不只是明星,更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互联网时代,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只有答好这道必答题,才能震慑那些不法分子,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