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等人利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在8个多月里以暧昧聊天、发送虚假定位等方式骗取“大哥”刷礼物,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3月31日,由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等18人诈骗案,先后经淇县法院一审判决、鹤壁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宋某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十三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常某等1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今年6月,淇县检察院追诉的该团伙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6月13日,该院对该3人提起公诉。
直播创业想歪招
宋某是个“90后”,初中毕业后便早早走上社会,先后在酒店、餐饮等行业干过,从事的多是一些服务性工作。一向心思缜密、耐心细致的他总能很快适应环境、掌握工作要领,但都因为觉得薪酬较低做不长久。
2019年前后,随着短视频平台的迅速发展,看到身边许多人都通过网络直播赚到了钱,一直怀揣创业梦、渴望发家致富的宋某跃跃欲试,与朋友许某等人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开始了直播创业之路。
由于初次接触直播行业,宋某等人没有直播经验、团队管理思路以及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公司运营不久便难以为继。公司解散后,宋某和朋友虽心有不甘,却没有就此灰心,他们分别到效益好的直播公司工作,以此来积累经验,希望能东山再起。
2022年1月,宋某等人感觉时机成熟,便再次商量注册新的直播公司。新公司成立后,由于通过正常直播获利较少,宋某等人渐渐动了歪心思,想着通过女主播与网友处对象、约会见面等方式,诱骗直播间的网友刷礼物,以便从中牟利。与此同时,该公司在内部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
发送虚假定位骗取“大哥”信任
为了提高诈骗成功率,该公司成员人手一册话术指南,并在直播间里设立诈骗小组,女主播与男运营相互配合,利用话术引诱直播间“大哥”上钩。
直播过程中,女主播按照话术会以打PK来博取同情,从而吸引“大哥”关注,然后通过私信诱导“大哥”添加微信。接下来,男运营用女主播的微信号按照话术与“大哥”互动,在得知“大哥”是哪里人后,会通过谎称自己与“大哥”是同城或距离较近等方式拉近关系,并借助手机上的某虚假定位软件进行共享位置,以此骗取“大哥”信任。与此同时,男运营还会到其他公司的直播间寻找刷礼物豪爽的“大哥”,通过发送虚假定位、暧昧聊天等方式将其骗到自己的直播间来。
随后,男运营会在微信上聊暧昧话题甚至以性暗示来吸引“大哥”刷礼物,如果“大哥”想要见面,女主播会以打PK守护、刷火箭等大额礼物就见面等方式,继续刺激“大哥”掏钱刷礼物。实际上,待“大哥”刷过礼物后,女主播和男运营便会找各种理由推托,根本不会与之见面,直到“大哥”没有利用价值后果断将其删除不再联系。
8个多月骗了500余万元
2022年7月,淇县公安局先后接到被害人韩某等人报案,随即展开侦查。由于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淇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2022年8月11日,宋某等人被抓获归案。为了准确指控犯罪,该院围绕18名犯罪嫌疑人在诈骗团伙中发挥的作用、犯罪金额的认定、关键证据的提取、电子证据的固定以及案件定性等问题,多次会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厘清了该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分工、个人获利情况等,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为高效庭审打下了基础。
经查,2022年1月,宋某伙同他人共同投资设立某直播公司,并购买直播设备,组建直播团队,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进行诈骗。诈骗团队下设诈骗小组,一名女主播搭配一名男运营为一组,女主播和男运营同时使用公司分配的同一个微信账号相互配合进行诈骗,骗取的礼物由公司管理人员、女主播和男运营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自公司成立至案发,该团伙共诈骗直播间“大哥”500余万元。
在审查逮捕阶段,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徐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22年11月14日,淇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除宋某辩称自己只负责发放工资、记账,没有参与组织实施诈骗外,该案其他1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表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退赃,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外,办案检察官在办理宋某案时,通过梳理流水明细、业绩单及成员间的聊天记录,发现可能存在遗漏犯罪线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追诉了3名同案犯。
2022年12月9日,淇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宋某等18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涉案数额认定准确,遂作出上述判决。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3月31日,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