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给了公司一次重生的机会,我们以后一定依法经营。”近日,湖南省浏阳市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专程来到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承办检察官表达谢意。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切要从两年前说起。
企业违法经营被罚30万元
2021年12月,为支持家乡建设,刘某将名下已成规模的模具公司从湖南省长沙县搬迁至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搬迁后,合伙人退股,带走部分业务订单和客户资源。此外,受疫情影响,多笔货款无法按时收回。随着公司入账金额越来越少,连厂房租金和员工工资都难以正常支付,员工纷纷离职,公司资金链也濒临断裂。“为了盘活资金,我还铤而走险借了高利贷,最后还是没挺下来。”刘某说。
厂房搬迁至新厂址后,为了尽快投入生产、回笼资金,刘某在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便迫不及待组织生产活动。2022年10月,经行政机关现场检查,认为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自主验收便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那一刻,感觉天都塌下来了。”2022年10月,刘某向长沙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检察一体化助力争议化解
而在此之前的2022年5月,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长沙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举行“在行政复议中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就建立联络工作制度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达成共识。
“考虑到这个案件跨地域、涉及多个部门等特点,我们认为邀请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介入有助于推动该案行政争议尽快得到实质性化解。”2022年11月,在征求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后,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受长沙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邀请,介入刘某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的争议化解工作。
由于该案行政争议发生在浏阳市,为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案一体化优势,推动争议尽快化解,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邀请浏阳市检察院共同参与该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在查阅相关案卷、实地走访双方当事人后,检察官了解到,刘某对自身违法行为认识不清,认为自己公司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只是还未来得及邀请环保专家验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法规进行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但刘某公司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较轻,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检察官王健宏说,“在我们和行政机关的协调组织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逐渐达成共同寻找平衡点的共识。”
今年1月,刘某的模具公司完成了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和备案。
公开听证消弭分歧凝聚共识
“经我们多次释法说理,刘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按照环保法进行整改,但仍然觉得行政机关的处罚过重。为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王健宏介绍。
今年2月,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浏阳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争议点,双方当事人陈述了事实和理由、出示了证据,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经过检察官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释法说理、解释环保法规及相关行政处罚规定,刘某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理解了环保法等法律规定,并详细说明了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尚处于恢复生产阶段,申请减免罚款。
“模具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完成了环保设施的自主验收和备案,疫情期间应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建议在法定幅度内按最低标准处罚。”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表示。
参会的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同意考虑对模具公司从轻处罚。刘某也表态:“通过公开听证会,我也明白了严守法律红线的重要性,以后一定做到依法经营。”
听证会结束后,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多次进行跟踪回访,联合行政机关向模具公司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建议,助力公司复产复工。同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落实听证会意见。
最终,行政机关决定对模具公司从轻处罚,由原定罚款30万元改为罚款20万元。
日前,刘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向长沙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递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材料,书面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该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