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 12 月 3 日,武进县人民检察署成立,1978 年 10月,武进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期间先后经历撤县设市、撤市设区,于 2002 年 4 月正式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建院以来,武进区检察院先后荣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通令嘉奖集体”,被最高检先后授予并确认“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连续五届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现有办公室、第一至六检察部、政治部(机关党委)8 个内设部门和检务保障中心 1 个事业机构。现有检察干警116人(包括中央政法编人员、事业人员、书记员)。
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培育出“春晖工作室”“一站一港”等特色工作品牌,为“强富美高”新武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