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常州市飞鸽钢球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杨虎污染环境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和听证议题
(一)案由:污染环境
(二)议题:是否作相对不起诉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2年9月14日下午14时
(二)地点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其他。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17时前。
2.现场报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6号)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朝
联系电话:0519-86716157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