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数字检察建设,最高检党组提出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基层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是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基础与源泉,汇聚了“四大检察”的主要办案数据。案件管理部门要通过科学分析业务数据,研判评价考核指标,解决检察办案突出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案件管理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
做好数据监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通过不断调适、改进,逐步完善,基本实现流程监控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就案件管理工作而言,流程监控是案件质量管控的前提,也是准确抓录和读取数据的基础。一要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细化办案流程,实现办案程序动态实时监控。严把案件进出口关,紧盯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等重点,全程跟踪、预警、监控,适时发布案件超期预警,按月发布流程监控通报,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整改。二要通过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和“数检通”“案卡医生”等对案卡项目进行全面“体检”,实现数据逻辑关系、关联项目、卡表一致性等自动检测,全面提高业务数据监管质效。三要严把数据质量关。严格执行业务数据质量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定期导出案件系统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的提示,每月及时反馈至承办人,督促核对修正案卡,在季度末、报表更新前再次组织核对修正,落实日常监管,压实办案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责任。
做实数据分析。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检察机关通过对各类业务数据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对检察业务发展态势、类型犯罪趋势等开展全面研判,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案件管理部门在抓好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检查、监管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平台,及时全面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撰写月度分析报告,开展季度、半年业务分析研判会商,重点对排名靠后、波动较大的指标进行分析预警,剖析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对策措施。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案件管理部门在对检察业务数据研判时,不能闭门造车,要加大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完善业务分析通报机制,督促各业务部门针对自身问题,改进下一步工作。三是积极引导业务部门“学数据、懂数据、用数据”,使业务部门明确各项考核指标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工作,做实业务数据提醒、分析、研判以及会商意见落实与反馈。
做优数据赋能。大数据是做优法律监督的途径,案件管理部门要积极运用相关办案数据,整合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领导决策。一是服务上级业务条线。虽然上级部门可通过数据抓取,实时了解业务部门的工作动态,但并非所有工作都能提取到相应的数据,这时利用大数据应用管理模型,可以为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决策服务,从而起到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服务本院领导及业务部门。要强化业务部门配合协作,通过大数据开发和运用,为检察机关机制创新提供数据支撑和案例支持,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三是通过类案办理,利用大数据全面分析犯罪发展态势和问题原因,研判行业风险,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做严数据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检察机关办案的大数据涉及方方面面,尤其有的数据还来源于外部,因此要注意数据使用的合理边界。一要加强数据保密工作。要求对外提供数据的,案件管理部门要注重对数据审核审查,防范敏感信息泄露。二要注重风险防控。一旦发生数据泄露,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良影响。三要落实责任管理。司法实务中,很多办案人员数据保密意识还不强,容易无形之中泄露敏感信息,加强数据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对增强办案人员数据意识,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