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沈寿蕾、王建、刘永磊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5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沈寿蕾、王建、刘永磊伙同刘成顺、刘一帆(均另案处理),多次指使他人假冒学生,使用假身份证,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耿某某借钱,得款后分赃挥霍,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2017年2月2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沈寿蕾、王建、刘永磊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5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沈寿蕾、王建、刘永磊伙同刘成顺、刘一帆(均另案处理),多次指使他人假冒学生,使用假身份证,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耿某某借钱,得款后分赃挥霍,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