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钱福良、刘亚波、黄冬批准逮捕。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7年3月15日晚,吸毒人员徐某某向犯罪嫌疑人黄冬购买冰毒12.5克,并支付毒资人民币3100元。后犯罪嫌疑人黄冬向刘亚波转账3100元购买冰毒,刘亚波又联系钱福良购买毒品,当晚,犯罪嫌疑人钱福良向黄冬交付毒品冰毒12.5克,黄冬将该冰毒交付给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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