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韦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2月1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韦某某采用掏口袋等手段,扒窃被害人上衣左侧口袋内的iphonel1proMax手机1只,价值人民币5000元。
微电影《护勇者》
【微电影】爱的回归
《我是检察官》
微电影《尘埃落定》
常州武进检察官方微信
常州武进检察新浪微博
常州武进检察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