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武进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未成年人小羽(化名)涉嫌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召开不捕训诫会,并向小羽(化名)的法定代理人送达《督促监护令》。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办案民警、社区网格员、心理专家、大学生志愿者等参加会议。
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羽的法定监护人平时工作忙碌,监管教育不当,缺乏亲子沟通,这也是导致小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训诫会上,检察官对小羽进行了训诫,指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积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检察官向小羽的法定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法定监护人合理分配生活与工作的重心,加强与孩子的良性沟通。
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注重核查每个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情况,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助推“督促监护令”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