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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打字员成长为五一奖章获得者
2020-11-11 14:14:00  来源:检察日报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秉承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赵平2000年进入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从一名实习生干起,先后通过自学法律、公务员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一路成长为法学理论和实践业务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

  她曾被辽宁省委记一等功,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三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今年又获得了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

  从检20年来,赵平始终将理想追求融入检察工作,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操守,用执着的信念,让自己的检察梦想扬帆启航。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她不论是刚入职在办公室,还是后来调整到业务部门,都能够发挥所长,刻苦钻研,尽心尽力。

  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她身兼打字员、统计员、档案管理员和密码机要员等数职,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八小时外,她听候指令随叫随到,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她潜心钻研法学理论,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稿件,先后有10余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20余篇调研文章、信息稿件在省级报刊发表;在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工作期间,她注重从点滴积累办案经验,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和政法委重大案件讨论会,均从检察官客观公正的角度发表侦查指导意见和办理建议,为多起案件的侦办、审理提供了思路。她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业务水准和办案能力得到了院领导、干警及上级机关的好评和认可。

  她先后办理过最高检、公安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自2010年以来,她直接承办案件800余件,无一起冤错、瑕疵案件。办案中,她与部门人员高质高效办理批捕、起诉案件,努力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实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开展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她的办案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采用转发,办理的赵某等6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评为立案监督典型案例,办理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崔某等20余人涉黑犯罪案件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在办理刘某申请立案监督案中,她既为申诉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又成功化解了累积多年的社会矛盾,优化了营商环境,申诉人、企业多方满意并致谢。在曲某、张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赵平在公诉席上用法理、事理、情理,有理有据释法说理。经过10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对其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支持,依法对4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这是赵平作为公诉人指控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