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疫情期间,口罩越来越紧俏,男子便动起了歪心思,故意报低价格,吸引客人打钱买口罩,然后卷款玩消失。今天上午,被告人郑某某假售口罩涉嫌诈骗案经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郑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月1日,被告人郑某某在其朋友圈发布卖口罩的信息,被害人朱某某看到信息后,在微信上与郑某某取得联系,并收到其发送的口罩实物图。“他说一个一元钱,我觉得价格挺便宜的,就想通过他那边购买一些口罩,用来做做好事送人的。”随后,被害人朱某某便以微信转账的形式,分13次向郑某某支付口罩款共计10250元。
但事实上,被告人郑某某并无购买口罩的渠道,收到钱款后,也没有为朱某某采购口罩,仅仅就是因为手头缺钱了,正好碰上疫情,想通过卖口罩的方式骗点钱来用用。郑某某称,收到被害人的转账后,其就将骗得的赃款全部用于打赏主播等消费娱乐活动,并以快递不取件、搞错单号为由拖延时间,最后直接将被害人朱某某的微信拉黑。
意识到被骗,被害人朱某某于2月17日向警方报案,18日被告人在武进南夏墅被抓获。案件发生后,武进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在公安机关立案24小时内即安排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同时,根据疫情期间办案实际,就强制措施采取形式、调查取证方向和案件诉讼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法制教育,促其主动认罪认罚。武进区检察院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4小时内,以被告人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确保涉疫刑事案件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