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武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凤立成就前期与公安机关侦查协作过程中发现一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向该企业送达了安全生产检察提示函,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承办检察官还向企业负责人传达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及精神,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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