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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检查游客背包于法无据
2019-08-20 15:5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巩宸宇

  8月12日央视新闻报道,大学生小王在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时,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因其随身携带了饼干等零食被阻止入园,此后她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庭。11日下午,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复称,“外带食品饮料的规定,与中国大部分主题乐园、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

  此事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其一,游乐园是否可以禁止游客携带零食饮料等食品入园?其二,游乐园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对游客进行强制检查?

  先说第一个问题。除迪士尼乐园外,一些动物园、主题游乐园、展览馆等确实也有“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的类似规定。如长沙世界之窗《游客须知》规定,食品、含酒精饮料及罐装或瓶装饮品禁止带入园区;芜湖方特梦幻王国《游客须知》规定,所有液体、食品禁止带入园内。

  有观点认为,《游客须知》已经注明相关禁止性规定,游客在购买门票和入园时即意味着选择接受这一规定。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有些绝对。出于公共安全或环境卫生等角度的考虑,一些游乐园、主题公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属于公园自主经营管理的范畴,具有一定合理性。但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园的初衷,应当是防止一些难以与食品饮料区分的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园区会发生危险,不应简单片面地禁止游客携带一切食品饮料入园,且根据游客反映,因不能携带食品饮料入园,只能购买园区内的指定食品饮料,而这些食品饮料的价格往往比园区外高出不少。

  一来,完全杜绝游客自带食品饮料入园,可能会给一些需要食用特殊食物的游客带来不便,不合情;二来,明明自己购买了食品饮料,既没有造成安全隐患,又没有影响环境卫生,却无法在园区内食用,不合理;三来,被迫购买园区内指定的食品饮料、且价格高出园区之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和禁止强制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合法。

  第二个问题,游乐园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对游客进行强制检查?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国宪法和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即便是对安全保卫要求非常严格的民航、地铁等特殊场所的安全保卫检查,也必须遵照民用航空保卫条例和各地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进行,且不得擅自检查公民身体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如果游乐园工作人员认为,游客可能携带有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的物品需要进行检查,也应当在征得游客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由法定人员进行检查。这样如果有游客不配合,可以及时通知执法部门,由其介入处置。

  尽管游乐园禁止游客外带食品饮料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笔者认为,游乐园根据自身管理和商业运营需要,可以对游客携带食品饮料进行一定限制性规定,但不应完全禁止,若游客能够证明所带确是食品饮料而非有毒有害物品,游乐园应当准许带入;若游客违反园区安全和卫生管理规定,造成损害时,园区则可据此提请有关部门介入,因有事先明确的约定,可以在后期争议处理中占据主动。而游乐园直接对携带食品饮料的游客进行检查,于法无据,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责令其整改。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