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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需要凝聚强大合力
2020-08-28 13:57:00  来源:检察日报

  当前,一场由中央环保督察所引发的“环保问责”风暴,正在席卷多个省市。从近几年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往往都有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问题。因为“这件事”,今年全国已有百名厅级干部被问责(8月16日《解放日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作为国家的顶层设计,是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指针。近年来,因为违规开矿、垃圾堆放等问题引发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越来越多地走进公众视野,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和人民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同时也提醒我们,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还需要给予更大关注,凝聚更大合力。

  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样本,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由于检察机关在专业人才、法定侦查、办案经验等方面有一定优势,可减少环境维权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自从检察机关加入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开始摆脱屈指可数的尴尬,出现“井喷”之势。检察公益诉讼投入国家环保大业之后,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促进形成强大的法治合力和社会合力,就成为事关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

  从当前的情况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许多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如早在2018年,山西省临汾市所辖17个县(市、区)党委就全部出台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规范性文件。这就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大环境。在此基础上,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整合内部力量,注重加强各部门沟通交流和信息通报,同时积极探索同法院、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挖掘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各地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合作,实现信息和力量的整合。如今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与该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海警局、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等六个部门会签《加强涉海洋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意见》,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此基础上,凝聚强大合力,还有更为广阔的空间。很多时候,严重的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现象,背后往往存在有关主管机关、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乃至违法犯罪行为。如被查处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因此,环境保护不单事关绿水青山的自然环境,还关系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专项工作,建立信息联络和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在环保线索中发现腐败,在反腐的同时促进环保,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还大有可为。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