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烂漫的芦苇荡中,优雅的丹顶鹤在踏步觅食;火红如霞的盐蒿地里,成群的麋鹿在追逐嬉戏;水天相接的滩涂上,数以万计的候鸟在振翅翱翔……刚刚过去的冬季,“国际湿地城市”盐城生机勃勃、野趣盎然。
目前,江苏盐城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2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地级市,全市受保护湿地面积达41.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4%、自然湿地保护率62%。
“2022年10月以来,我们在巡护中陆续发现了鸬鹚、大雁、灰鹤、野鸭等鸟类。”近日,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陈志洲告诉记者,“每年冬季,鸟儿的大部队都如约而至,飞抵黄海湿地越冬”。
这一切来之不易。2019年7月,在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位于盐城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项目入选《世界遗产名录》。这是我国首个、全球第二个潮间带湿地世界遗产。申遗成功令人振奋。但是,当地非法捕捞狩猎、圈圩养殖、违法侵占、倾倒垃圾废物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并引发湿地面积减少、功能减退、受威胁压力增大等问题。
如何做好申遗的后半篇文章?盐城检察机关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制定《关于加强对黄海湿地自然遗产检察保护的工作意见》,持续开展“守护黄海湿地”等生态检察专项行动,依托司法办案,参与区域内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沿海生态防护林建设、湖荡湿地退圩还湖等工作。
2020年9月,来自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6省15市的检察机关齐聚盐城,共同签署《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移送、反馈、调查、会商、联合办案及生态修复等协作机制,共建黄(渤)海湿地检察保护联盟。
“广范围、多层面、跨区域凝聚各界力量,共同探讨海洋湿地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对于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别是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全面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2020黄(渤)海湿地公益保护检察研讨会上如是说。
“鹤鸣九皋,声闻于天,引呼高朋,踏歌而行。”2022年8月,盐城检察机关循着“鹤”的足迹,来到黑龙江扎龙自然保护区,同齐齐哈尔、大庆两地检察院及扎龙、盐城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签订协作意见,“扎龙·盐城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自此正式建立。尽管两个保护区相距5000里,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丹顶鹤繁殖地与越冬地,两省三地检察机关以鹤为“媒”,携手守护湿地之美,共建鹤之家园。
“我对自己未经许可滥伐林木的行为非常后悔,一定按照协议补种树木,用实际行动弥补造成的公益损失。”涉案当事人李某在补植复绿现场当众承诺。在检察机关的现场监督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李某种下了修复基地的第一批树苗。
2018年底,盐城检察机关首个生态修复基地在黄海林场建立,随之开始恢复性司法的实践探索。4年过去,涵盖林地、大面积水体、内陆湖荡湿地、沿海滩涂湿地、草地、河道保护等各种类型的12个生态修复基地先后建成,覆盖盐城全域的“湿地生态修复基地群”也初步成型。接下来,他们将依托生态修复基地常态化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活动,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检察办案、恢复性司法实践、理论调研、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推动恢复性司法在盐城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