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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砍头息”断了老友情
2022-07-20 10:00:00  来源:检察日报

  时隔9年,通过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程静母子甩掉12万元“冤枉债”后,终于还清了所有借款,程静也与反目多年的好友握手言和。近日,母子二人专程来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向检察官诉说开始新生活的喜悦。

  6份诉状

  多年好友对簿公堂

  程静母子背负的这笔债,还要从2013年说起。那时,母子俩利用手头的闲散资金做起了民间资金拆借的生意。在现金需求量大时,他们也经常介绍身边的朋友、亲人加入,林芳就是其中之一。一年间,程静向林芳以及经由林芳介绍认识的张萍多次借款,共计18笔。虽然明知民间资金拆借有风险,但因收益较高,林、张二人还是积极参与了这桩生意。

  一年后,因多个借贷方拖延还款,程静母子的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还款给林芳、张萍。多次催款无果后,2016年,林芳和张萍通过拆分各自借款,分别提起6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程静母子还款。

  法院开庭审理了这6起案件。因程静母子均未出庭应诉,未作抗辩,法院支持了林芳、张萍的全部诉讼请求。6份民事判决生效后,经林芳、张萍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环节。此时,程静母子却提出了质疑:“判决书中这几张借条上的金额根本不是我们实际借的钱,我们不服!”由于程静母子不配合强制执行,6份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至2021年仍无法实质性履行。同时,两人因不服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深入调查

  检察官捋清“砍头息”事实

  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后,承办检察官郑鸿璋通过细致深入地反复阅卷,并调取相关证据,迅速抓住了“真实借款金额”这一关键问题:程静母子向检察机关主张只欠款24万元,为何借条却显示为36万元,这其中是否涉及虚假诉讼?

  郑鸿璋仔细询问程静母子和林芳、张萍后,被隐瞒了9年的内情终于浮出水面。原来,双方在借贷过程中,默认在借条里是包含“砍头息”的,其中还有一笔借款,因程静一方急需用钱,还主动提议在借条上虚增了借款金额。但是,林芳、张萍二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举证的借款金额为36万元,隐瞒了“砍头息”,而程静母子由于未出庭应诉,事后也一直没有向法院说明借条金额的真实情况,导致法院在无法获知这一事实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

  正因如此,在执行过程中,程静母子始终不认可判决确定的金额。母子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被限制高消费后,产生了强烈的抵触心态。他们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每月仅还款1000元至2000元。而林芳和张萍虽然胜诉,但多年来始终没能拿回借款,对“判了没用”的现状也感到很不满意。

  了解上述情况后,郑鸿璋通过核查双方的银行交易明细,以及程静的记账本等证据材料,最终核实了“真实借款金额”这一关键性证据,确定双方的借款金额并非借条上的36万元,而应为去除“砍头息”及虚增金额后的24万元。

  化解矛盾

  9年心结终于解开

  经全面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涉嫌虚假诉讼,且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经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后,该院就6份生效民事判决同时向该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后,裁定对6起案件启动再审。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并未止步于此。“法院启动再审不是办案目的,在监督过程中,化解双方积累多年的矛盾、解开双方难解的‘心结’,才是我们办案的初衷。”为此,检察官详细制定了办案计划,首先从法理层面,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解释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领域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收取“砍头息”以及虚增借款金额均为违法行为。随后,检察官从程静母子入手寻找突破口,告知他们应积极承担还款义务、偿还合法借款,引导母子二人理性解决纠纷。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程静母子表示愿意按实际借款金额进行偿还,并主动提高了每月还款金额以表诚意。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对林芳和张萍也给出了处理纠纷的合理建议,二人均表示认同,且态度从一开始的抵触逐渐转变为积极配合,并如实向检察机关陈述了案涉18笔借款的实际情况,为案件的办理、纠纷的化解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年3月10日,武进区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庭审。庭审过程中,检察官与法官共同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彼此谅解。在法庭调查清楚实际借款金额后,林芳、张萍还主动提出减免部分还款金额。看到对方作出了让步,程静母子也改变了原计划分期还款的想法,表示愿意立即筹集资金当庭还清债务。双方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款项交接、签订了调解协议,程静母子也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要回了钱,也找回了朋友,太感谢了!”林芳、张萍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感到很满意。

  “对啊,9年了,我终于解开了心里这‘疙瘩’。债还清了,一身轻松啊!”程静也感慨道。

  就这样,程静和林芳这对老朋友的手再次握到了一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