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左飞 孙鑫鑫)朋友圈里的美容产品功效神奇、价格低廉,还带防伪码可随时查真伪,然而,消费者使用后不仅痘坑没淡、毛孔没缩小,美容产品还出现了生锈情况,找厂家维权却被拒绝。原来,这些美容产品都是贴牌的高仿产品。日前,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销售贴牌美容产品的吴某等3人提起公诉,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于假冒产品的防范意识。
2018年4月,吴某进入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质量经理一职。2019年初,吴某得知公司因为搬迁要辞退一批老员工,便和质检员高某谋划通过生产仿制品赚钱。“如果有真品的防伪标和产品信息,就能以假乱真销售。徐某是公司仓库管理员,能拿到产品的防伪标以及新产品的信息和包装。”因此,二人决定拉徐某入伙。在吴某许诺10%干股的诱惑下,徐某答应了。
“我对公司产品的进货渠道、销售渠道以及生产工艺都很了解,我们决定生产一款微针美容仪。”据吴某供述,该产品只需要一个电动注射器、一个配套针管和配套美容针头,工艺简单易上手,且利润较高。2019年7月,吴某和高某利用从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获得的产品设计图纸、模具,采购了原材料,经反复调试制作高仿微针美容仪。
2019年10月,吴某办理离职手续后,在苏州市吴中区租了一间厂房,用其姐夫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公司,吴某占股60%,负责采购、生产、包装及销售业务;高某占股30%,负责生产、部分销售及寄发;徐某占股10%,负责提供新产品的防伪标、产品信息及部分销售。就这样,吴某3人开始生产微针美容仪、微针针头等一系列高仿美容产品。
“我知道吴某提供的美容产品质量有问题,有的产品里面生锈了,有的产品上面的商标很模糊,一看就是假的。”据微商纪某(另案处理)供述,虽然明知道吴某提供的美容产品有问题,但是考虑到进货成本低以及利润空间高,纪某还是选择了知假售假。
2020年4月,由于当地对生产厂房的检查越来越频繁,吴某害怕事情败露,便将工厂搬到灌南县一处厂房内。2021年7月,灌南县公安局接到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报案称,有消费者拿着贴牌的美容仪要求该公司售后处理。民警经初查后发现,该公司原职工吴某等人假冒公司产品对外销售。
2022年8月,该案被移送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吴某伙同高某、徐某,在明知未取得苏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先后在苏州市吴中区、灌南县租赁厂房生产假冒美容产品4489台,后经微商通过网络对外销售3108台,非法销售额达50余万元。今年2月,灌南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吴某等3人提起公诉。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今年2月,灌南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在辖区开展针对医疗器械生产加工企业、美容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医美行业整治工作专班,将专项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相结合,与该县卫健委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共摸排辖区医疗生产加工企业34家,各类美容院2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