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面有支4人“执法队”,专挑非法采砂船下手敲诈钱财,以为“黑吃黑”采砂船主不敢声张,却不料难逃法网。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许某、郭某、戴某、李某等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许某等4人均在海门市某货物装卸有限公司工作,4人的工作职责是在公司管辖的过驳区内巡逻,对占用航道、超载、夜间航行等行为进行检查。
2019年5月,许某等人在过驳区水域夜间巡逻时,发现一条吃水很深、严重超载的船舶。李某便驾驶巡逻艇追上,许某等人上船检查后发现,船上装载了大量江砂。由于长江中下游流域全面禁止采砂,许某便准备按照公司规定上报长航公安处理。就在此时,船主见状迅速拿出两条“硬中华”香烟塞给许某,恳请通融。许某等人收下香烟下船,此事就此作罢。
尝了甜头后,许某主动提议专门找采砂船索要钱财。4人于是分工合作:李某驾驶巡逻艇在过驳区水域寻找采砂船;许某带领郭某、戴某上船;到船上许某、戴某威胁船主,郭某用手机拍摄视频或照片,逼船主就范。
2019年7月的一天,李某驾驶巡逻艇带着其他3人在过驳区寻找目标,发现一艘采砂船停靠在附近。许某立即使用扩音器叫喊“减速、检查”,待两船靠近后便带领郭某和戴某登船检查。3人上船后假意仔细检查,用手机拍摄视频,并询问砂子来源,表示超载了要上报公安、海事部门。船主谷某怕非法采砂被处罚,拿出一条“黄金叶”香烟并奉上1万元现金,希望高抬贵手。许某露出笑容,朝其他人挥挥手示意作罢,迅速下船。
2019年11月,公司得知内部员工有人从事违法行为后,让安全监督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去长航公安局接受询问,许某等4人当即供认敲诈船主钱财之事。次日,许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今年5月25日,许某等4人敲诈勒索案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许某等4人违背特定水域管理职能,放纵非法采砂活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敲诈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