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日前,由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魏都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魏都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晓华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2019年3月,魏都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批准逮捕。今年3月6日,该院对周某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周某伙同姚某、李某共同出资,在许昌市前进路成立许昌某商贸有限公司,以民间借贷之名,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专职要账队伍,形成了以周某为首要分子,姚某、李某、刘某为骨干成员,张某、陈某、尚某、韩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间,周某多次纠集姚某、李某、刘某指挥要账队伍成员,到借款人单位、家中,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堵门阻工等方式进行索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等8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金晓华宣读了起诉书,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讯问,针对起诉书中指控涉恶犯罪集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事实逐项予以证据展示,对辩护人的证据异议予以解释和反驳,最后发表了公诉意见和答辩意见。多数参加该犯罪集团的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