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微信、抖音等网络上发布卖狗信息,添加对方微信,在微信上洽谈狗的销售价格、运输方式、转账方式等。被告人周某某,通过微信发送虚假的信息、虚假的发货视频等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得合计人民币24000元。
2023年5月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周某某在微信、抖音等网络上发布卖狗信息,添加对方微信,在微信上洽谈狗的销售价格、运输方式、转账方式等。被告人周某某,通过微信发送虚假的信息、虚假的发货视频等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得合计人民币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