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安排,现将常州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15-11:30。
面试时间:2018年8月5日
二、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中心(常州市永宁北路10号)一楼大厅,逾时未到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
三、参加对象
在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的总分从高至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个别考录职位的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组织现有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所有考生成绩可至原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个人自愿放弃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工作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盖章);
2)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特别说明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提醒每个报考人员,要求并建议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前来参加复审,避免他人代审因不了解报考人员实际情况而影响审核时间和结果。
联系人:施天宁,联系方式:0519-85336667。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31日
附件:常州市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 姓名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1 陈楚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1 朱玲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1 陈佳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1 蒋露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1 盛莉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1 王舒晨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周晔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蒋飞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王露娇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王韵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周珊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杨韵瑜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李微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朱诚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陈劢励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02 陆涛
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邵宇飞
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殷雨晴
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李叶
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褚秀莲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朱鑫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陆鑫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练瑶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赵怡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周美娟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郭靓婕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王驰草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陆昕依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马晓怡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柳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潘佳雨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李骏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吴烨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周丽莎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俞鑫烨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吴婷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王舒婷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曹琼文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陈悦婷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钱晶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陶文佳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谢丽芸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倪俊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陆豪星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耿音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蒋晨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徐林婧
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陈晓晔
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孟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