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被告人朱能祥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8年12月30日,被告人朱能祥伙同他人,采用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等方式,抢得被害人何某某等人现金人民币130余元,手机2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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