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间,被告人林某甲从林某乙(另案处理,已判决)处获取“美丽约”、“夜约”、“夜生活”3个非法APP软件及其后台网站及账户、管理员密码,利用服务器作为数据库,并开设多个子账号出售给他人,由他人谎称可与“美女”交友骗取用户下载并安装后,非法获取用户的短信、通讯录、定位等用户隐私信息。上述隐私信息被用于裸聊敲诈等网络犯罪,被告人林某甲非法获利人民币43万余元。
上述3个非法APP软件无隐私注册、用户注册协议、免责声明等隐私协议,亦无社交、聊天即时通讯功能,仅具有信息采集的非法功能,非法获取用户的短信、通讯录、定位等用户隐私信息,每隔30秒上传至租用的服务器数据库。至案发,共计获取手机用户的通讯录信息共计218399条、短信记录4953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