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孟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孟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被害人张某,后被告人孟某虚构自己名叫“孟嘉嘉”、名下有多家健身房和两栋别墅、母亲开整形医院、姐夫是学校的主任、帮张某女儿进校走关系等事实,从而取得被害人张某的信任并以男女朋友交往,继而编造健身房开张需要花费、健身房有人猝死需要医药费、走关系、购买商场需要支付违约金等事由骗取被害人张某538300元,除了36690元用于购买钻戒、手机等礼物给予被害人张某女儿外,其余均被其用于偿还高利贷、购买豪车等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