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傅齐伯霖,是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外表儒雅谦抑,内心淳朴善良。2002年大学毕业后,他一心投入民事检察工作,一干就是20年,办理案件千余件。大家平时喜欢喊他“老齐”,并不是因为他年纪大,而是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能扛事、有担当、专拣“疑难杂症”的办案“老辣”。
民事案件无论大小皆系民生。刚跟随老齐办案时,他就向我反复强调,不要因为案件简单就忽视卷宗中的任何一个细节,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用“匠心”打造每一个案件。一次,老齐和我共同办理了一个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无误的案件,可以直接作不支持监督决定的处理。当我把撰写完毕的审查终结报告交于老齐,他却将报告放置一边,认真地问我:“你觉得这个案子还有别的可能吗?”我说:“可以试试和解,但……不一定能成。”
“不管能不能成,都要去试一试。”老齐告诉我。最终,我们三次前往位于郊区的现场,促使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和解,该案彻底息诉罢访。老齐说,检察人认真办理案件的态度,百姓是能感受到的,一定不能辜负人民的信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为北京市民事检察业务专家,老齐常说:“一物不知,深以为耻,便求知若渴。而法律人更应如此。”工作中,我常常习惯于就案办案,案件办结之后便不再过多思考。于是,老齐对我提出了一个更高的工作要求:每办理一个案件,不仅要做到监督精准,更要吃透案件所涉及的相关领域内所有的法律规定及立法背后的逻辑,要站在立法者的角度去做价值评判和规则考量。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透过法律规定看到其背后的支撑,那便是天理、国法、人情。只有这样,才能在审查案件中更加辩证、客观地去解析判断。
这样的习惯对我来说受益匪浅,虽然办理一个案件所耗费的精力非常大,但每一个案件让我掌握的知识体量及对规则的思考认知都远超办案本身。
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备赛过程漫长而艰辛。其间,老齐除了定期将他压箱底的案例、资料交我研读、学习外,更是不厌其烦地鼓励我在工作之余抓紧复习,学会在实践中为业务竞赛打基础。
“这个案子我觉得可以当竞赛题目来练手”“只要坚定一个信念,就不会白忙活”“全国选手面临的都是一样的情况,这个时候就要拼心态”“成绩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生不能留有遗憾”……老齐的话反复浮现在我脑海中,比赛尘埃落定,我荣获业务标兵,老齐高兴之余,还不忘叮嘱我:“竞赛已经成为过去,一切从头开始。你要加倍努力才能对得起全国标兵称号和大家的期待。”
(作者为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本报记者简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