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师傅的第一次相遇,是在2018年夏天的一个午后,窗外蝉鸣起伏,他把头埋在成摞的卷宗里,像一个伏案做题的学生。这与我想象中公诉处长的形象相差甚远。我的师傅叫杨涛,彼时已从基层院副检察长回到辽阳市检察院公诉处担任处长。不善言辞、不苟言笑、极其认真,这是师傅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
2020年,我承办了“8·2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涉及16家上市公司、各类经济主体千余家。案件的复杂程度超乎想象,而这些企业的发展又与地方财政收入息息相关,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办案过程中,我隐隐觉得,除了严格依法惩治犯罪,还应该做点什么。
见我常常眉头紧锁,师傅喊我过去,聊完案情又不忘叮嘱:“依法履职是办案的基石,但在办案时还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师傅的话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也明确了这个案件的发力方向。厘清思路后,我又全身心投入到案件查办工作中。最终,我们成功打掉了专门从事再生资源领域涉税犯罪的职业虚开团伙,为国家挽回巨额税款损失,案件同时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子办结后,我结合办案感悟,在师傅的指导下,对这次办案经过进行总结,为国家财税部门出台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数十万再生资源领域企业因此受益。
在院里,我是出了名的细节控,而这也正是我从师傅身上学来的功夫。在办理一起二审上诉案件时,被害人声称被告人李某对其实施强奸,但被告人拒不认罪,辩称双方是恋爱关系。我反复放大翻看被告人手机里的照片,种种蛛丝马迹指向了被害人有说谎的可能。
一审中检察机关的有罪指控已经被法院采纳,被害人当时还在上大学,家属一直上访,当时我的压力非常大。“检察官要打击犯罪,也要保护无辜者,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这个判罚都决定着他们的人生。我们要做的就是把稳正义的天平,让事实回归真相。”师傅的话犹如一枚定海神针,打消了我的所有顾虑。我走访了一审参与庭审的辩护人及检察官,接连又发现诸多新证据,经过逐一查证,最终得出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的判决结果错误的结论。在庭审过程中,我通过全面剖析案情,明确指出认定李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法院最终依法宣告李某无罪。判决下来的那一刻,我内心更多的感受是幸运,幸运于师傅在我迷茫徘徊时的指点迷津,让我坚决站在了正义这边。
如今,我也学着他的样子将自己的感悟和判断、办案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轻干警,我想这正是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传承。
(作者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本报记者窦晓峰通讯员尹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