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院首次提出“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我有幸成为12名导师之一。从此,原本只是埋头办案的我,有了3个总是满脑子问号的“十万个为什么”,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徒弟刘海洲就是其中的一个。
刘海洲之前多年从事自侦工作,对职务犯罪检察以外的法律知识掌握略显欠缺。面对新的工作要求,他勇于承担、敢于较真,且见解独到、视角新颖,更敢于和我“对着干”。
“乙实施犯罪行为时,甲已表示不管了,为何还构成犯罪?”结对的第二天,刘海洲就开启了他的“十万个为什么”。我从共同犯罪开始讲起,告诉一脸不理解的刘海洲:“共犯的脱离要具有有效性,甲只是口头表示不管了,可仍在现场,给作案的乙提供了心理上的帮助。提供物理上的帮助和心理上的帮助都构成共犯中的帮助犯。”“有道理!”刘海洲若有所思。
这只是开始,此后,无论是在单位走廊,还是会议室、办公室,刘海洲就像装了雷达,总能找到我。“你别走,昨天的问题咱们再探讨下。”“你在刑事审判参考上写的批注是什么意思?”……
问题由浅入深,偶尔我也会头疼得打打太极:“明天答复你怎么样?”就这样,为了准确回答徒弟的十万个为什么,我不敢有丝毫懈怠,尘封的书籍一次次被翻开,心中的疑虑在一次次探讨中被解除。有时会为了一个问题查资料忙到半夜,第二天,我一边回答提问,一边还要应付着调侃:“南南老师,最近工作压力大吗?要注意休息呦!”这些“恶魔”徒弟,让我废寝忘食的正是你们呀。
2020年9月27日,在全国公诉人大赛上,我幸运地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这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公诉人赛场上取得的最好成绩,我总觉得,这背后离不开徒弟们的不停追问。
同样地,刘海洲通过较真的学习态度,快速弥补了自身的不足。2019年,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员额检察官考试。随后,他由民事检察部门调整至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他仍保持着这份较真的学习劲头,保持着向我征询对所办案件分析论证意见的习惯。他撰写的报告从初始的凌乱缺少法律分析,到严谨细致、引经据典,看得出来,一定查阅了大量资料,进行过深入思考。我常拿刘海洲撰写的报告给部门的年轻干警学习,让大家学习他的精益求精、学习他的说理逻辑。
2022年,刘海洲被提拔为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除了经济犯罪案件外,又开始办理他熟悉的职务犯罪案件。他在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我耳边他询问的声音也越来越少,我想,很快他也会有几个较真的徒弟,问他那些“十万个为什么”。
(作者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本报记者沈静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