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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工伤,14名“戏精”骗了300余万元
2022-06-01 10:44:00  来源:检察日报

  明明受伤严重,却查不到就诊记录,凭空消失的“伤者”哪里去了?巨额的工伤赔偿又有怎样的蹊跷?日前,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判决。该案中,14名被告人是同乡,也是参与伪造伤情索要巨额工伤赔偿的同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他们的骗术有多高明,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9年5月的一天,两名新员工——李某和钱某入职扬州市方巷镇的A企业。这原本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情,没承想,几天后,钱某在工作中突然摔倒,颈部受到严重损伤。见此情景,李某赶紧叫人来帮忙。钱某被送医后,从身体反应来看,伤情不容乐观,有高位截瘫的可能,甚至会危及生命。

  这让企业负责人慌了神,因为二人刚入职没几天,什么保险都还没上,出了这样的事情可怎么办?还没等负责人想出办法,钱某的父亲已闻讯赶到,哭天抢地要求企业赔偿:“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在你厂里工作没几天就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这叫我以后可怎么办啊……”

  看到钱某的伤情的确很严重,而且也没有保险,无奈之下,企业负责人多次与钱某的父亲交涉,最终,双方签订了一份一次性了断协议,约定该企业赔偿给钱某80万元。

  协议签订后,该企业先将40万元汇入了钱某的账户,之后,钱某的父亲以回老家治疗为由,将钱某带回了安徽老家。

  一段时间后,钱某的父亲再次找到该企业负责人,索要余下的40万元。企业负责人表示可以支付余款,但需要对方出示后续治疗的相关凭证。钱某的父亲却始终含糊其词,不愿意提供相关凭证。

  没办法,该企业只好派人前往钱某的老家调查。负责调查的员工按照钱某父亲提供的地址,来到医院后发现,医院并没有收治过钱某,也没有他的就诊记录。

  与此同时,A企业负责人了解到,就在几个月前,方巷镇的另一家企业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一名刚入职没几天的员工上班时摔倒导致颈椎受伤,同样是伤情严重,公司赔偿了50多万元。

  同一个地方,连续出现两次相似的工伤情况,A企业负责人觉得事有蹊跷,遂报警。

  那么,受伤的钱某去哪了?其实,钱某的摔倒受伤是假的。在被送医就诊时,钱某通过调整角度、隐瞒身体真实反应等行为,伪造出了颈椎错位、伤情严重的假象。之后,他又通过与同伙的密切配合,以回老家治疗为由,成功躲过医院的进一步诊断。等到钱某回到了老家,便卸下伪装,与同伙将工伤赔偿款分赃之后,重新物色新的目标,继续行骗。

  原来,钱某和李某早已经“踩好点”,瞄准了A企业未给新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漏洞,进入企业伪造工伤索要赔偿,既能逃避保险公司严格的审核机制,又抓住了企业负责人息事宁人的心理。

  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发现,除了钱某和李某、钱某的父亲,该团伙中还有其余11人也和钱某一样通过伪造工伤的方式先后在江苏泰州、苏州,浙江丽水、温州,陕西西安等地作案。他们互相伪装成对方的亲友与企业谈判索要赔偿,屡屡得手。这14人都是同乡,他们中有父子、有兄弟,14人时分时合,交叉作案,累计诈骗金额超过300万元。

  2021年4月26日,邗江区检察院对已到案的钱某、钱某的父亲等7人提起公诉。同年12月28日,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十一年九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随后,该犯罪团伙中其余7人也陆续到案,并被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分别判处上述7名被告人十一年二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检察官提醒用人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为职工办理保险,遇到类似情况,先别急着私了,可以报警求助或者寻求权威部门的帮助,以免遭受损失。

  编辑:潘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