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东伟 朱龙妹)4人合伙利用有智力残疾的人办理贷款,随后将贷到的钱进行瓜分。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
“老赵,你家姑娘是不是智力障碍啊,有没有想过以你姑娘的名义贷款?”2020年9月的一天,王某找到老赵,向老赵问起了她女儿的情况。老赵已经70多岁了,女儿有智力障碍,是他数十年来的一块心病。
王某的话勾起了老赵的好奇心。“贷款?贷款做什么?还有,贷款不是要还的吗?我姑娘哪有钱还。”老赵一连向王某发出了几个疑问,但是王某却说:“智力障碍的人借了钱还要还啊?”
这些话虽然听起来很荒唐,但是似乎又有些道理,老赵心动了。几天后,老赵带着女儿找到了王某、刘某和李某。经过一番操作,他们以老赵女儿的名义,从银行成功贷出4500元。4人将这4500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尝到甜头的老赵等人继续铤而走险,瞄准了同小区的一对夫妻。
小华和妻子都有智力障碍。老赵找到小华夫妻俩,告诉他们临近春节了,有人要慰问他们,并且会给一笔慰问金。之后,老赵和王某将小华夫妻俩带到刘某、李某所在的地方。几人见了面后,刘某和李某通过手机银行,为小华夫妻俩办理了7万多元的贷款,之后,又带着小华夫妻俩去银行取现。小华夫妻俩对这奇怪的“慰问”表示不解,令他们更疑惑的是,这件事后,两人每个月发到银行卡上的补助金也变少了。因为补助金缩水,小华找到社区工作人员询问缘由。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查询了银行卡的明细,发现补助金到账之后,有一部分作为贷款利息被扣划。“你们俩贷款了吗?”工作人员询问。之后,根据贷款时间以及小华夫妻俩的回忆,老赵等人的犯罪行为浮出水面。
该案被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老赵等4人利用智力残障人员办理贷款,其根本目的是骗取银行的贷款,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日前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