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盗版小说网站关停了
2024-09-03 09:20:00  来源:检察日报

  王某在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经营小说论坛A网站,上传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小说作品,供用户付费下载。为规避查处,王某采用租用境外服务器、更换网站域名、使用虚拟货币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等方式经营该网站,非法获利41万余元,直至被侵权的某网络公司发现后报案。

  2022年11月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29日,高新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今年7月26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辩称:“我只应该对已鉴定为侵权的926部小说负责,其他未经鉴定的小说,不是侵权小说,也不能将该部分小说的收入认定为非法经营收入。”

  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该案只鉴定了有被害人报案的小说,王某经营的A网站上供用户付费下载的其他未经鉴定的小说也疑似侵权,但由于难以查证有明确的被害人,故对该部分小说进行相似度比对鉴定存在困难。

  检察官认为,王某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本案重要的量刑依据,如果不能将未经鉴定的小说认定为侵权小说,则无法将王某的收入全部认定为其个人的非法经营收入,这无疑是对犯罪的纵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由于王某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检察机关依法将王某上传于A网站的小说作品均认定为侵权作品,将其经营A网站的41万余元收益均认定为其个人的非法经营收入,法院也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为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将扣押的王某非法经营所得及时移交法院,优先用于赔偿被害单位损失。”承办检察官说。

  “未经授权就是盗版。”通过这起案件,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认罪认罚,在案发后及时下架了所有盗版小说并关停网站,积极赔偿被侵权公司损失,得到对方的谅解。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陈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