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魏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5日,被告人魏某某回到暂住地,发现其妻与被害人赤身裸体躺在床上,遂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并且不允许穿上衣服,迫使被害人答应补偿人民币10万元,后因被害人亲友报警而未能得逞。在被害人联系亲友借钱时,被告人魏某某持塑料凳殴打被害人,致其脸部、手脚多处受伤。案发后,被害人对被告人魏某某表示谅解。
2020年6月22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魏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5日,被告人魏某某回到暂住地,发现其妻与被害人赤身裸体躺在床上,遂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并且不允许穿上衣服,迫使被害人答应补偿人民币10万元,后因被害人亲友报警而未能得逞。在被害人联系亲友借钱时,被告人魏某某持塑料凳殴打被害人,致其脸部、手脚多处受伤。案发后,被害人对被告人魏某某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