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田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田某某采用断线钳剪电缆的方式盗窃得电缆线约200余米,共得赃款11000元。
2020年12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田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田某某采用断线钳剪电缆的方式盗窃得电缆线约200余米,共得赃款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