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谭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4月4日凌晨,被告人谭某在与朋友朱某某通电话过程中与被害人黄某某发生语言争执,后谭某酒后使用其捡来的水果刀对被害人黄某某进行划刺,致被害人黄某某臀部、腹部多处被划伤。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谭某与被害人黄某某达成和解,并取得黄某某谅解。另查明,2021年5月24日,被告人谭某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2021年8月30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谭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4月4日凌晨,被告人谭某在与朋友朱某某通电话过程中与被害人黄某某发生语言争执,后谭某酒后使用其捡来的水果刀对被害人黄某某进行划刺,致被害人黄某某臀部、腹部多处被划伤。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谭某与被害人黄某某达成和解,并取得黄某某谅解。另查明,2021年5月24日,被告人谭某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